个人有个人的运势,放平心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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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从外地来杭州,拒了其他公司的offer的情况下,被压薪资,但想着创业公司平台大,可以系统性的把自己掌握的技能发挥一下,加上CEO面试的态度诚恳,于是入职,试用期6个月。     时间线:10月末通知我31号转正述职,比我转正提前了一个月,心里暗暗觉得不对劲,可能要出幺蛾子。果然,述职期间CEO听的心不在焉,述职结束后他给我一顿贬低。下午HR口头通知我转正未通过,理由是《不符合老板的预期》。      由于是口头通知,工作了这么些年也有点防备,于是我什么都没干,没有主动约谈公司任何角色,没有主动和公司方沟通离职事宜,只坐等书面通知。HR见我没动静,钉钉上和我沟通定last day为20号,确认了到20号能交本月的社保后,我继续等。      20号当天,HR让我主动提离职申请,我说由于我是被通知的,不应该提主动离职。于是HR和我面谈。谈话内容大概是,公司以为我没有提赔偿就是不要,加上本来月初就要把我搞走,到20号已经给我半个月的缓冲期,顶替了0.5的赔偿。我说第一公司也没有说不给赔偿,我以为不说就是依法给。第二这个性质是被动的,不是我主动要走,所以我不会提离职申请。第三0.5是给我被动离职的赔偿,跟最后我们定的last day没有关系。最后,入职后公司并没有周知我转正的考核标准,他所谓的预期也没有跟我沟通过,所以我不接受主观一句“不符合预期”就辞退我。HR说公司肯定是有强制离职的这方面手段,不想撕破脸,而且就算给也不是N+1。我说我也不想,我付出了那么多的沉默成本,要求也不高,0.5就好。      HR见我态度强硬,答应和CEO沟通赔偿的事。如此反复了三次,CEO在明知道不给我就要走仲裁,依然坚持不给我。并且强制收回了钉钉权限,删除打卡指纹。HR和我签离职证明的时候,我见有“协商一致”的字眼不肯签,hr说“这个不影响的,只能证明我们关系结束了,不能证明是主动还是被动,不能证明我们是协商”,因为私交还好,所以我签了。收拾东西走人     虽然这方面法律知识还算可以,但为了万无一失,我还是找了个律师,告诉他这个公司太可恶了,律师费无所谓、能要回来多少钱无所谓,我要公司名下挂着仲裁,我要为很多很多被这样恶心过的人打个头阵。公司拿不出来我入职的时候双方签署好的转正标准,我们走着瞧吧    最后,垃圾人开的垃圾公司,早点关门,别再祸害别人了!如果垃圾人能看到这条,送给你一句话:你想你孩子未来面临什么样的就业环境,那你现在就亲手去打造什么样的就业环境,不然等着因果报应!  
在打卡的小白很苗条:大家要行动起来,网上声讨并不能实际完成什么损失,律师说仲裁挂的多了确实是对公司运营有影响。我们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公司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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