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毕业就欠债了?校招生必看的三方科普,建议收藏
前言
过往的案例告诉我们,很多的大学生会因为一时的着急,而在大学最后的几个月里,掉进三方协议的陷阱里!
他们的心态可能是这样的:
- 三方赶紧签,签完再去赶论文、做毕设
- 早签三方早轻松,签完就去浪
- 学校和企业都催得紧,赶紧签完三方,图清净
由于这种对自己前途毫不负责的态度,每年有不少毕业生因为乱签三方导致丢了工作、赔了违约金,白白浪费了自己应聘所花的时间和心血。
这里,我仅针对三方协议这个问题,为大家尽可能通俗地解读,希望大家顺利完成签约,安心毕业,从容就业。
注意:
- 三方很重要,但不是非签不可
- 签三方是个人行为,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不要受外界影响
- 遇到任何疑问,都要及时沟通询问,就算 HR 再不耐烦,也必须刨根问底
此处补一个链接,带你从另一种视角认知三方:【换种角度,带你解读三方协议的邪恶本质,签约需谨慎】
三方是什么
三方 即 毕业生、用人单位 和 学校 这三方。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同地区的命名可能略微不一样。
三方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这三方,就学生毕业就业一事所协商签定的协议,用来明确在就业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一般来说,纸质三方协议为一式三份,签约后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有些地区为一式四份,多的一份一般是交给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三方协议具有 唯一性,由学校所在省或直辖市的教育部门统一印制,一个人对应一个编号,学生不能同时与一个以上的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的 生效期 是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均签名盖章确认)起到至 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止。
注意:三方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整体统计情况来看,多为学生方面违约。
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含报道期限、工作期限(三方协议上的工作期限即为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试用期限、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及相关福利)、户口问题、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无法履约的情况下达成的约定等。
三方的作用
对学生的作用:
- 学生签约三方,就意味着应届生进入社会的第一份工作基本得到保障,不会陷入 毕业就失业 的焦虑中
- 三方具有法律效力,写清薪资就可防止企业降低事先约定的薪酬待遇,保护毕业生的利益
- 有了三方协议,学校会根据三方协议来办理学生的户籍、档案等一系列关系转移,就不用担心自己出现“黑户”等情况了
对企业的作用:
- 企业在招聘过程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过违约金的保障,三方可以一定程度上留住人才,使自己在招聘中的花费能够有价值
- 当然也有极少数企业将心思放在靠违约金捞钱上,所以学生需在签约过程中小心谨慎,避免处于被动
对学校的作用:
- 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途径,同时学校作为见证单位,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和 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 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
- 了解学生毕业去向,对未来的校友追踪有一定的作用
三方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但两者分处不同阶段,表现在:
- 三方 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 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 三方 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 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 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 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 一般来说 三方 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 三方的备注条款 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 劳动合同 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 三方 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 劳动合同 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 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 三方 是确定就业及用人意向,而 劳动合同 是确定劳资关系。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对三方协议予以明确的规定,因不存在 劳资关系,所以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更多地适用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而劳动合同则是适用于《劳动法》与《合同法》。
教育部和部分学校关于三方的管理办法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三方。
- 三方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三方, 每套一式四份。
-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三方;在签订三方时, 如果三方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三方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 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 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补办申请表,陈述遗失原因和经过,经导师审核签名、所在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研究生院主管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审批后,通过研究生就业网登载作废声明,声明满一个月后由研究生就业办公室予以补发。
- 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三方,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三方。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纸质三方的签约流程(现在电子签更多,此流程未必有参考价值)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 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 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 各院系签意见
-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 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
有些毕业生图方便, 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这样带来的后果是用人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只能逆来顺受,或者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毕业生签订三方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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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三方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由于就业市场招聘单位类型多样,不乏有鱼目混珠的情况,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慎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以避免浪费其他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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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否则双方日后就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且事先无约定时,若毕业生表示不愿在该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反过来要毕业生承担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
因而毕业生在就业的过程中应就劳动报酬、试用期、服务期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体现在就业协议中,并将协议结果书面化,而不应只作口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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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的解除条件要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如对用人单位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或感到不完全如意但又担心就业市场的变化,一旦放弃后落实就业单位可能更加困难,或本人又在升学或者是准备出国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先作约定。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毕业生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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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三方的“备注”栏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 格式合同 ,但 备注 一栏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鉴于毕业生在择业时往往有多个选择,如考研、准备出国或报考公务员等,也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双方最好把可能存在的解约问题提前沟通一致,经平等协商后,可以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或者解约条款写在备注中,例如“毕业生如出国成行,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等。
如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协议内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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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 1~3 个月不等, 通常试用期为 3 个月,不得超过 6 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需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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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 元。
合同不要随意签字
在签署三方等相关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避免口头合同、抵押合同、简单合同、双面合同、生死合同、暗箱合同、卖身合同、霸王合同等。
求职过程中,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一定要保障自己的相关利益,切勿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企业不想三方违约,那就先入职再开除你
实际中,如果三方协议签订了高额的违约金,一般公司实在不能“免费劝退”学生,就会先录取入职,然后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时候不但不赔钱,还会耽误求职者很多时间。
所以签完三方千万别忘乎所以,居安思危,在没正式转正之前,套路多着呢。
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差别
很多球友知道实习期不能超 6 个月。可是仅仅知道这一点还是很容易被套路。比如,就签一年合同也让你试用六个月。
其实正式规定是:
-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建立在你们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有些公司可能会趁你还没毕业就跟你先签一份实习合同。
注意:实习 和 试用 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实习合同只是普通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工作量给你钱就行,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想什么时候开除你就开除你。
工资按小时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 80%,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陷阱一: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所谓的“底薪”或“基本工资”,定量工作完成了就有钱,但老板要是说完成得不合格就没钱。
- 陷阱二: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以小时计酬,付你工资时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可。你一个月拿到的钱能不能活,那他们就不管了。
面对这种套路,只能说,小心合同中的“绩效”或者“考核办法”的字样,一定要问清楚他们的含义,否则你连你工资怎么没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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