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面一周,等结果等一周,寄三方在他们那留一周,结果一个电话告诉我签不了约了。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无论有再多的协议,出台再多的政策,也永远无法真正保护应届生、求职者的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公司(中国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十月末来我们学校做宣讲会,在宣讲会上我投了简历,然后以后就正常的进行了面试流程,一切都流畅的进行着,最终也发了offer,走到了签约的步骤,我都把三方寄过去了,他们也收到了。但是,在他们收到一周之后,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笔试没过,之前因为技术原因我的分数弄错了,不能和我签约了。(这理由谁信呀,笔试这时候发挥作用了😅,之前明明和我说通过了才有二面的) 整个过程中公司丝滑退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三方协议只有我这一方签字了,不起任何作用;而作为求职者的我因为和他们签约,就把其他offer拒掉了,谁知道都走到这一步了都能被毁offer呀,又要成0offer选手了 所以,作为求职者一定要海王,二方想毁就毁,违约金一分不要付,三方如果对自己没影响的话,也不要付违约金。因为三方协议的签订过程就是不平等的,企业总有办法无责违约。#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