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题复盘|微信是更偏向于信息发送者还是信息接受者?
Q:
微信是更偏向于信息发送者还是信息接受者?
A:
一、解题思路
考虑具体的功能场景下,两种角色对于微信本身的价值以及两种角色对新功能的接受程度,进而考虑微信对两种角色的偏置。
二、微信的主要功能场景
三、社交生态下微信的用户角色偏置
1、社交链建立
好友请求(信息发送方)-接受好友请求(信息接收方)-社交链建立。社交链建立的标志为信息接收方接受好友请求,对于信息接受者而言,一方面微信为其提供了筛选好友的权利(相较于微博、QQ等可直接发送私信消息),另一方面在建立社交关系的过程中,微信也赋予信息接收方更多的权利(选择是否允许对方/看自己的/对方的动态,添加备注标签等)。
而微信也为信息发送者提供足够多的添加好友的方式来为微信社交生态开源,如搜索微信号、手机号、匹配手机通讯录、通过群聊添加、通过二维码添加等)。
2、即时通讯
即时通讯的简单链路:发起(信息发送方)-接收(信息接收方)-发起(信息接收方主动转信息发送方)-重复。在链条中,发送方是起点,而最终决定链条长度的则是接收方。因此,如要增加用户在产品上的使用时间,提高产品粘性,微信则要尽可能地延长社交链条的长度,因此也将更多地考虑信息接收方的权益。
具体表现为:1)隐藏接受状态,保护信息接收方权利,信息接收方可掌握谈话的主动权;2)撤回功能,信息发送方仅能够撤回2两分钟内的信息,且信息接收方会收到”撤回“的提醒,保护信息接收方的知情权,也促使信息发送方在发送信息时需更加仔细地斟酌;3)信息接收方管理聊天的权利,信息接收方可选择置顶、免打扰甚至拉黑等。
四、内容生态及应用生态下微信的用户角色偏置
1、微信朋友圈
内容生态与应用生态是微信商业化的主要途径。
微信朋友圈生态的活跃度主要依靠朋友圈的内容创作者(信息发送方),在创作微信朋友圈的过程是用户(信息发送方)将自己的某些信息曝露的过程,因此,从保证朋友圈产品的活跃程度以及用户价值本身而言,微信都将偏向信息发送方。
具体的功能有:1)设置朋友圈可见,让信息发送方有权利选择信息接收方;2)评论仅有共同好友的情况下可见;3)点赞、评论提醒。
2、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小程序等的创作门槛(信息发送方)较高,用户主要是以信息接收方的角色出现。同时,对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小程序的创作者而言,其实现商业化也直接或间接地依靠普通用户(即信息接收方),因此无论对于平台或创作者而言,迎合信息接受者的需求都是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