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类成员函数和派生类成员函数不构成重载
基类成员和派生类成员的名字一样时会造成遮蔽,这句话对于成员变量很好理解,对于成员函数要引起注意,不管函数的参数如何,只要名字一样就会造成遮蔽。换句话说,基类成员函数和派生类成员函数不会构成重载,如果派生类有同名函数,那么就会遮蔽基类中的所有同名函数,不管它们的参数是否一样。
在创建派生类的对象时,需要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派生类对象中从基类继承的成员。在执行一个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之前,总是先执行基类的构造函数。
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的两种方式:
显式方式,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为基类的构造函数提供参数。 Derived::derived(arg_derived-list):base(arg_base-list)
隐式方式;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省略基类构造函数时,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则自动调用基类的默认构造函数。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被执行时,执行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类的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是有道理的,因为即使继承了,它的名字和派生类的名字也不一样,不能成为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当然更不能成为普通的成员函数。
在设计派生类时,对继承过来的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工作也要由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完成,但是大部分基类都有 private 属性的成员变量,它们在派生类中无法访问,更不能使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来初始化。 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构造函数总是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再执行其他代码(包括参数初始化表以及函数体中的代码)当然这段代码只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实际上这样写是错误的,因为基类构造函数不会被继承,不能当做普通的成员函数来调用。换句话说,只能将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放在函数头部,不能放在函数体中。
函数头部是对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而不是声明,所以括号里的参数是实参,它们不但可以是派生类构造函数参数列表中的参数,还可以是局部变量、常量等,例如: Student::Student(char *name, int age, float score): People("小明", 16), m_score(sc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