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对象组合与继承
1.什么是继承
A继承B,说明A是B的一种,并且B的所有行为对A都有意义
eg:A=WOMAN B=HUMAN
A=鸵鸟 B=鸟 (不行),因为鸟会飞,但是鸵鸟不会。
2.什么是组合
若在逻辑上A是B的“一部分”(a part of),则不允许B从A派生,而是要用A和其它东西组合出B。
例如眼(Eye)、鼻(Nose)、口(Mouth)、耳(Ear)是头(Head)的一部分,所以类Head应该由类Eye、Nose、Mouth、Ear组合而成,不是派生而成
3.继承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容易进行新的实现,因为其大多数可继承而来。
易于修改或扩展那些被复用的实现。
缺点:
破坏了封装性,因为这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
“白盒”复用,因为父类的内部细节对于子类而言通常是可见的。
当父类的实现更改时,子类也会随之更改。
从父类继承来的实现将不能在运行期间进行改变。
4.组合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容器类仅能通过被包含对象的接口来对其进行访问。
“黑盒”复用,因为被包含对象的内部细节对外是不可见。
封装性好。
实现上的相互依赖性比较小。(被包含对象与容器对象之间的依赖关系比较少)
每一个类只专注于一项任务。
通过获取指向其它的具有相同类型的对象引用,可以在运行期间动态地定义(对象的)组合。
缺点:
导致系统中的对象过多。
为了能将多个不同的对象作为组合块(composition block)来使用,必须仔细地对接口进行定义。
5.两者的选择
is-a关系用继承表达,has-a关系用组合表达
继承体现的是一种专门化的概念而组合则是一种组装的概念
另外确定是组合还是继承,最清楚的方法之一就是询问是否需要新类向上映射,也就是说当我们想重用原类型作为新类型的内部实现的话,我们最好自己组合,如果我们不仅想重用内部实现而且还想重用接口的话,那就用继承。
6.法则: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非(类)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