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权利保护方面,欧盟率先推出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AI和大数据应用与个人权利之间,划出了条条硬杠杠。在AI和大数据技术发展的策源地美国,隐私保护在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被当作宪法问题来对待,在当下联邦法律的制定和有关司法判例相对于AI发展和大数据应用显得滞后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保护个人权利,而宁可牺牲AI和大数据技术在本地应用所带来的效益。实际上,随着AI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不论是技术人员还是社会成员,都越来越认识到个人权利保护、尤其是个人隐私权保护,应该成为AI和大数据技术及其应用的效益的一部分,而非相反将技术发展与个人权利保护对立起来。
作者通过这段文字旨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