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必须缴纳的吗?和你想的可能大不一样
关于社保,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关于公积金,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有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时,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那么这里就解答了标题的疑惑,不仅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其实住房公积金也是。
事实上,五险一金需要强制缴纳这一法律规定,不仅很多员工不知道,就连很多企业干人力的、干财务的都不知道。
大家似乎都默认了企业只给交社保,不交公积金是没问题的。
问题来了,那为什么很多人会形成 公积金非强制缴纳 的印象呢?
低廉的违法成本,背离法律的现实
答案是:因为不交公积金的违法成本很低。
让从法律出发,看看如果单位不按规定交公积金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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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37 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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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38 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如果单位不按规定交社保呢?
- 《社保法》第 86 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里就能看出来一定的区别了。
不交社保有年化 18.25% 的滞纳金,甚至有三倍以下的罚款。但不交公积金则是完全没有滞纳金,罚款 5 万就已经是顶格了。
而且,这个罚款是针对 逾期不办登记、不开设账户 的,那如果是办了登记、开了账户,但是不缴或少缴公积金,还会有惩罚吗?答案是 没有。
换言之,对老板来讲,等被告发了或者被查到了再交公积金,违法成本也非常低。
但社保则不同,最起码有个按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最主要的原因是 这几年财政缺口太大了,所以收税这一操作现在必须强势。十年多前很多企业一样普遍不缴社保,或者直接赖掉试用期半年的社保。
所有人都需要社保,但有人不得已抛弃明天
如果真的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对许多企业来讲确实是负担很重(初创企业可能被社保拖死),所以 企业显然不想交社保,但员工就都乐意交社保吗?
还真不一定,这里面有个 长远利益 和 眼前困境 的问题。
许多白领可能无法理解,对于很多底层的打工人来讲,他们的恩格尔系数偏高(食物支出金额/总支出金额),生活经费非常紧张,实在顾不上所谓的未来,只能盯着眼前,能多挣一块是一块,所以企业哪怕主动要给他们上社保,他们也并不会乐意,因为不愿意自己到手的钱变少了。
因此,现实中企业不交社保的情况其实有两种:一种是企业为了省钱不想交,另一种是员工想多拿点钱不想交。
不论哪种情况,为了最大程度减少自己的责任,企业都会选择让员工签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但上文提到了,这个承诺不论如何表述,都不能免除单位缴纳社保的责任,只要员工告发或者被查到,企业就必须补缴。所以新闻上经常有那种员工不想交社保,但事后又要求企业补缴(企业还得承担滞纳金)并赔偿损失的案例。
既要补缴社保又要承担滞纳金,那企业让员工签这个承诺书还有什么用呢?答案是为了 防止员工以单位没给上社保为名索要赔偿损失。
如果只是单纯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则不属于劳动争议,此事归行政部门管,仲裁委和法院不受理。
而根据司法解释:“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法院要受理。
因此,有承诺书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认定员工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以不支持他的赔偿请求。
当然,如果员工能证明承诺书是企业逼着自己签的(比如招聘人员在微信聊天记录里留下了把柄),那么承诺书就不代表员工的真实意思表示,就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就可能会判决单位给员工赔偿。
有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可以致电社会保险业务服务热线 12333 和公积金业务服务热线 12329,企业不交公积金的案子可能很难仲裁,但不交社保的案子很容易仲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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