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解Java》笔记:Java基础篇_继承
------->继承
特点:
1.利于代码复用性
2.缩短开发周期
使用已存在的类的定义作为基础建立新类,新类的定义可以增加新的数据或新的功能,也可以用父类的功能
但不能选择性地继承父类
(子----->父类)子继承父类反之不行!
- 实现继承
使用extends实现封装
-编写父类
class Animal{
//公共的属性和方法
}
-子类继承父类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
}
- 方法重写
语法规则: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类型、顺序、个数都要与父类继承的方法相同
注意:方法重写存在,属性重写不存在
- 访问修饰符
- super关键字
子类访问父类成员
-访问父类成员方法
super.print();
-访问父类属性
super.name;
- 子类费构造的过程中必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
- 默认调用父类无参的构造方法
-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父类
- 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编译报错
- 使用super调用父类知道构造方法,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
- 第一行